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94236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国家医保 中标产品 专利产品 市场保护 年终返利 无需保证金 有退货机制 有培训 有广告支持
销售渠道:医院 药店 医院和药店 社区/乡镇卫生院院 其它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|
性状 |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|
禁忌 |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备注 |
产品介绍:
【药品名称】通用名称:氧氟沙星滴耳液
【成 份】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。
【性 状】本品为淡黄绿色的澄明液体。
【适 应 症】适用于葡萄球菌属、链球菌属、变形杆菌属、铜绿假单胞菌、流感嗜血杆菌中、对本剂敏感菌株所引起的下述感染症:中耳炎、外耳道炎、鼓膜炎。
【规 格】0.3%
【用法用量】成人一次点耳6—10滴,一日2次。点耳后约进行10分钟耳浴。另外,根据症状适宜增减点耳次数,小儿适宜减少滴数。
【不良反应】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的概要:在批准上市前进行调查的424例报告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0.5%(2例),主要为耳痛0.5%(2例),瘙痒感0.2%(1例)。在批准上市后进行的使用疗效(4年)调查的3381例报告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0.4%(15例),主要是儿痛等引起听觉、前庭障碍0.2%(6例),二重感染0.1%(4例)
1、过敏症:怀疑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给药。
2、点耳部位:可能出现耳痛(0.1%以下)、外耳道发红现象。
3、二重感染:可能出现二重感染(0.1%以下)。
4其他:可能出现头痛。
【禁 忌】对喹诺酮类有过敏病史的患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、为防止发生耐药菌等,使用本剂时原则应确认细菌敏感性,疗程应限于疾病治疗所需最短时间。
2、使用本剂时,投药疗程以4周为限。此后继续投药时,伴随长期投药发现有真菌、耐药菌产生等,故切不可随意延长疗程。
3、使用注意事项:
(1)给药途径:只用于点耳。
(2)治疗方法:本剂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。若炎症以扩散及鼓室周围时,除局部治疗外,应考虑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。
(3)给药:使用本剂时若药液温度低,可能会引起眩晕。因此,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。点耳时,注意不要将药瓶尖端直接接触耳朵。
4、经动物口服给药的实验(幼犬、幼大鼠)证实有关节异常现象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本品局部给药,几乎不吸收,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仍应慎重。
【儿童用药】因幼龄动物试验中发现有关节病变,对小儿经口给药的安全性还未完全确认,故一般应为禁忌。本剂点耳、耳浴等局部给药时,虽最高血中浓度与经口给药相比仅显示为1/100的低值,但小儿仍应慎重。
【老年用药】对于老年患者点耳,耳浴等局部给药时,无特别禁忌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经口服用氧氟沙星时,如与苯乙酸类或丙酸类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并用,有引起抽搐的可能。但本剂点耳、耳浴等局部给药时,最高血药浓度与经口给药相比仅显示为1/100的低值。因此,可以推断与消炎镇痛药并用几乎没有引起抽搐的可能性。
【药物过量】因耳道空间有限,发生给药过量的可能性很小。目前尚无药物过量的报道。
【贮 藏】遮光,封闭保存。
【包 装】塑料瓶 1支/盒.
【有效期】24个月。